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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支树平: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协同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快发展”。“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成为今年全国两会报告中的高频词,也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重要话题。
革命老区如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找准目标定位,发挥好比较优势?
全国政协常委支树平带来了《建立省部会商省际协商机制 加大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统筹协调力度》的提案。
老区大都位于多省交界地区,全国政协常委支树平提出,跨省(区、市)革命老区发展水平的落后性、发展环境的同质性、行政边界的断裂性、区域关系的竞合性等特征,凸显了在这些老区建立省部会商省际协商机制、推动跨区域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021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完善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建立省部会商和省际协商机制,及时协调推动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要事项”。
“建立省部会商和省际协商机制,不仅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振兴发展意义重大,对其他革命老区亦十分重要。”结合自己的调研实践,支树平认为,建立革命老区省部会商省际协商机制早有探索先例,且已具备良好基础。但总的来看,由各地自行建立的协商机制普遍层次不高,约束力不强,活动不经常,效果相对有限。
因此,从国家层面统一建立省部会商省际协商机制,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已成为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迫切需要。
支树平建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尽早建立会商协商机制;尽快建立省部省际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工作协调机制和市县联动推进机制,为部际间、省部间、省际间加强对话交流、凝聚发展共识、协商重大事项提供组织制度保障。
同时,加紧编制区域振兴规划。结合各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实际,突出统筹发展、协同发展、创新发展,接续编制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为其共同发展绘好蓝图、夯实基础。
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际会商协调机制,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特色产业协同协作、红色资源开发共享、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以开放合作增强振兴发展活力。我们可以展望,作为“特殊类型地区”,革命老区将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特别振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