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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故事
(九)母女情深
富兰子的妈妈王变卿病逝后,富兰子和爱兰子还小,眼下的确需要有人来照应一把,于是,家里就托东堡村的一位朋友给刘景谦说媒。不久,刘景谦就和南胡家堡村的胡文秀订了亲,这年春节的前两天,胡文秀来到了刘家。
来刘景谦家之前,胡文秀是南胡家堡村的妇救会干部,小时候念过几天书,为人善良,知书达理。
可是,继母难当,一个大闺女刚结婚就要升级当妈,而且是两个孩子的妈,这对胡文秀来说,的确是个挑战,也是个考验。
其实,担心的不止是胡文秀,石三奴一家也有些顾虑,虽然这媳妇人不错,可毕竟是半路母女,她们能相处好吗?孩子们会不会受制?
到底是知书明礼的明白人,胡文秀从踏进刘家门的那天起,她就把一颗心全掏给了这个家,勤勤恳恳,操持家务,孝敬父母,待两个孩子视若己出,用刘景谦的话说:“这人脾气好,也勤快,懂道理。来我家后和大人小孩相处得很好,特别是对富兰子和爱兰子像亲生的一样。这样呀,我们也就放心了。”显然,石三奴一家对心地善良精明能干的胡文秀很认可,一家人的顾虑打消了。
事实上,富兰子和继母胡文秀的确相处得很好,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体贴,娘俩一起纺花织布、穿针引线做针线活儿。富兰子还主动当起了妈妈的小帮手,搬柴烧火,洗碗做饭,擦桌扫院。
特别是当富兰子得知胡文秀当过妇救会干部时,非常敬慕,她觉得,这个妈妈能当上村干部,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于是,富兰子逮着机会,就让妈妈讲一些抗战方面的故事,而胡文秀也经常把发生在南胡家堡村的许多斗争故事讲给她听,共同的话题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
1941年,富兰子九岁了,看着许多昔日玩耍的小伙伴们陆续走进了学校,这份羡慕就别提了,对于自小就勤奋好学的富兰子来说,上学,是眼下最大的心愿了。
“上什么学呀!女孩子学会纺花织布,能管家做饭就行了!”在奶奶石三奴看来,女孩子读书哪能跟纺花织布相比,这才是正儿八经的手艺。
富兰子的愿望,被奶奶石三奴一棒子打飞了,心情低落到了极点。但让她没想到的是,为了让自己上学,妈妈胡文秀主动出面了,替她向奶奶求情说:“妈,咱们以后少穿件衣服,再节约点儿,也该让富兰子读书了。”一旁的大伯刘广谦也在帮腔开导着自己的老妈。
求情的最终结果是:准了!
真的要上学了!富兰子太高兴了!她心里明白,这事儿啊,也多亏妈妈关键时刻帮自己,因此,她对这个妈妈又多了几分敬意。由于“富”和“胡”在文水方言中读音相似,在入学的时候,胡文秀将富兰子的名字“刘富兰”改为“刘胡兰”,一字之差却情在深处。
但是,上学后的胡兰子并不太高兴,穷人的孩子经常被有钱人家的孩子欺负,第二年,倔强的胡兰子干脆退学了!妈妈胡文秀认得字儿,有妈当老师,照样学文化!
就这样,胡文秀临时成了一对一的免费“家教”,一边做营生,一边教认字儿。没有纸,就改用面缸上的石盖片作石板,石灰当笔,继续写。即使在纺线的时候,也要把“石板”放在纺车上,一边纺线一边认字儿,每天认三个字儿。勤奋的胡兰子晚上睡到被窝里,嘴里还要念念有词,手也不闲着,边念叨边在被子上划着默写。
那段时间,刘景谦经常要为八路军夜里送粮、送布匹,通讯不发达的年月里,一家人都担心得睡不着,只能等着。很多时候,胡文秀和胡兰子两人会搭伴坐着,要么做营生,要么教识字儿,昏暗的煤油灯下,总会看到母女俩的身影。
1944年,刘广谦的媳妇生了孩子后就不幸病倒了,这对刘家来说,无疑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石三奴受到了很大刺激,身体也变得不好了。
当时当了闾长的刘广谦,白天要应付敌人,晚上还要给八路军办事,忙得一天到晚不着家,石三奴心里老大的不痛快,不免要叨叨几句。尽管很累,但胡文秀仍不忘安抚婆婆的情绪:“妈,胡兰子她大伯办的是正经事儿,咱们忙就忙些吧。”
这下,家里的重担落在了胡文秀身上,她既要给一大家子做饭,还要看护生病的嫂子,更要照顾年幼的侄子,全家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营生似乎总也忙不完。这一切,细心的胡兰子都看在眼里,她比以前更懂事更勤快了,刷锅洗碗,拾柴烧火,缝洗衣服,照顾大娘,哄弟弟妹妹玩,还要纺线、纳鞋底、到地里送饭、挑菜……
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母女俩的两颗心贴得更近了。(马红梅)
(十)凑钱买来的手绢
正月十五是传统的元宵佳节,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
1940年,云周西村风调雨顺,赶上了少有的好年景。元宵节这天,村里搭起了柏叶牌楼,垒起了塔塔火,旺旺的塔火前,兴奋的人们又敲锣来又打鼓,兴致来了还要吼上它两嗓子,心中那些说不出来的高兴劲儿都在这旺旺的塔火里,都在这咚咚的锣鼓中……
当然,这么红火热闹的地方,哪能少了孩子们的身影!这不,胡兰子和王爱凤等小伙伴们也来到了大街上凑热闹看红火。街上人来人往,到处是欢声笑语,这样的欢乐时光多么难得啊!
“我的手绢呢?我的手绢怎么丢了?”忽然,吵闹的队伍中传来了王爱凤的惊叫声。
也许是光顾着热闹,玩得太嗨了,王爱凤随身带着的一块白手绢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那可是她五姨胡瑞雪买给她的,现在,心爱的手绢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丢了,真是太可惜了!王爱凤越想越急,竟然不顾形象地哭了起来。
一块小手绢儿,可能在今天看来真的不值一提,可在那个缺衣少布的年月,能有这样一块四四方方的手绢儿,哪个爱美的女孩子不羡慕啊!可以包东西,可以玩丢手绢,还可以叠老鼠……
不行,得赶紧找!大家伙儿开始四处分头找了起来,可是,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这样一块儿漂亮的手绢儿,哪能安安稳稳地呆在原地等着你回头啊!
一圈儿下来,大家伙都失望地空手而归,唉!看样子,恐怕这块儿手绢儿早就陪着新主人逛灯看红火去了,想回来,已经根本不可能了。这样想着,王爱凤又伤心地抽泣起来。
“不怕,别哭。”胡兰子安慰着王爱风,“以后小心些就好了,等有机会,大伙儿凑钱给你买块新的。”
王爱凤知道,胡兰子的热心肠是众所周知的,她待人处事特别热情,对待好伙伴更是亲如姐妹。
1930年出生的王爱凤是文水县东堡村人,八岁时,母亲就去世了,九岁时来到了云周西,住到了她的五姨胡瑞雪家,而胡瑞雪和胡兰家又正好是邻居。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两家虽是邻居,但相处得很好,所以,王爱凤也经常找胡兰子玩,慢慢地,俩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因为王爱凤没有妈妈,善良的刘胡兰待她格外得好。记得那年腊月二十九,爱凤要回东堡村过年了,临走时,胡兰子关切地问她什么时候再来。原以为,胡兰子就是随便问问,爱凤也没多想,就告诉她说大概正月十四。没想到的是,正月十四那天,爱凤准备返回云周西村,还没走出东堡村,就见远远的地方,有几个小孩儿在路上站着,等到走近了她才看清:那些站着的人竟然是胡兰子和小伙伴们!
原来,刘胡兰是专程来接爱凤的!而且,一路上,胡兰子拉着爱凤的手,边走边问这问那的,她是怕刚离家的爱凤想家,心情不好,才故意转移注意力的。这胡兰子的心思该有多细啊!爱凤心里别提多感动了!
现在,手绢儿丢了,肯定是找不回来了,胡兰子说要凑钱买手绢儿,不大可能,都是些穷人家的孩子,谁家的日子都不宽裕,哪个手里会有这闲钱啊?更何况是买一块儿无关紧要的手绢儿。王爱凤只当是说说,也并没抱多大希望。
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再没人提起过。
这年的农历三月十一是伯鱼村的庙会。自从丢了心爱的手绢,王爱凤一直闷闷不乐,也没心思再去赶什么集。这天晚上,她正在家里无聊地坐着,门被推开了,胡兰子兴冲冲地跑了进来,一进门,就高兴地说:“爱凤,快看,这手绢多好!给你的!”说着,把一件东西放到了王爱凤的手里。
王爱凤仔细一看,是块手绢儿!一块漂亮的花手绢儿!
“给我的?”捧着手绢的王爱凤一时半会儿还不敢相信,她疑惑地看着胡兰子。
“对,就是给你的!”刘胡兰笑咪咪地看着爱凤。
真的啊!从胡兰子微笑的眼神里,王爱凤确信这是真的,胡兰子说话算话,真的凑钱给自己买了新手绢儿!
既然承诺了,就一定要做到,桩桩件件,点点滴滴,胡兰子的爱心总是那么意外,那么感动!
这块凑钱买来的手绢儿成了刘胡兰和王爱凤友谊的见证,而这个特殊的日子,王爱凤会记它一辈子!(马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