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传达学习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2月23日,太原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全体理事及驻会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常务会长吴建新主持会议并全文传达。
会议强调,《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明确了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支持政策、落实机制。《意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重要指示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革命老区将与全国一道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考虑到革命老区很多仍属于欠发达地区,在胜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有必要继续研究实施新的支持政策,助力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意见》作为一份综合性、系统性的文件,聚焦解决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遵循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各扬所长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完善了新发展阶段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
会议要求,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全体理事及驻会工作人员要结合太原老区实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太原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支持太原革命老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