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惦记群众“救命钱”一查到底不手软 本报讯 左权县石匣乡下交村党支部书记韩文飞、村委会主任杜占军在未认真核实低保户的实际情况下,召开“两议会”,致使仅领取3个月低保的两名贫困户“被脱贫”。日前,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2月7日,记者了解到,截至7月底,晋中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3起40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人,撤职以上重处分17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 “扶贫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对胆敢打群众‘救命钱’主意的,必须坚决纠正、一查到底。”晋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丁利军说。 对胆敢向扶贫资金、民生资金“伸黑手”的行为,以及打着精准脱贫“幌子”,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晋中市纪委监委坚持发现就查、露头就打,快查严处、快办快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特别是重点针对那些以前存在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2017年10月,左权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建国因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2年、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款予以没收上缴财政。左权县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帮扶芹泉镇上庄村脱贫。陈建国通过虚开发票,将上庄村5.03万元扶贫款以司法调解室装修款名义报销提取供个人使用。此外,陈建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晋中市坚持层层分解任务、划分责任、责任到人。市纪委监委扛牢监督这个首要职责,一方面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站位低、思想散、行动慢的党员干部,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的“不看齐、不紧跟”问题,从严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以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另一方面,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精神懈怠、状态消极、虚伪应付的党员干部,对“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出重拳、下猛药,毫不客气、严肃处理。 2004年至2014年,胡兴春在任昔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心)副主任、主任科员期间,对所负责的移民搬迁项目的申报和下达、实施工程管理、检查验收、费用支出审核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多年来多个镇村移民搬迁项目资金和移民公用设施项目资金被村集体套取、村干部贪污。今年5月,胡兴春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