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六个提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推动老区乡村振兴
革命老区大多属于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既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点区域。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吕梁之后,我受省委委派曾在吕梁工作近五年,主要分管农业农村和脱贫工作。在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及扶贫工作队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四年集中攻坚,我们如期完成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6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重大成就。脱贫攻坚期内,我们先后创出了“生态扶贫、吕梁山护工、光伏扶贫”三个品牌,探索出了“规划引领、政府增信、联盟保障、专家把关、保险托底、全链条支持、全过程监管、银行放贷、企业发展、农户增收”的金融扶贫“吕梁模式”“乡村振兴贷”、交口县“十户联体”和临县罗家山“支部引领、能人带头、农民主体、共同富裕”的乡村治理模式、“党支部+造林专业合作社”模式、农业产业“一县一业一联盟、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模式,以及农业保险“一保通”、扶贫大数据“一码清”等一系列典型做法。吕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因此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从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兜住民生底线等方面作出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新时代新征程上,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以为,应该对照乡村振兴“二十字”要求,结合老区发展实际,着力从“六个提升”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 由于城镇化持续推进,农村人口普遍出现“老龄化、低智化”现象。据2020年调查统计,吕梁市全市农民居民总人数为312.73万人,在村人口169.94万人、占到总人口数的54.3%,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57%,有劳动能力人口149.18万人、残疾人口7.5万人,在村人口平均年龄54.76岁。长期在村人口中,平川4县市占比63.05%、平均年龄51.65岁,山区9县(区)占比49.2%、平均年龄57.11岁;临县、兴县、石楼3个深度贫困县占比仅44.24%、平均年龄高达58.72岁。同时,鉴于多年来农村人口外流,农村干部素质普遍下降,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严重弱化,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幅下降的实际,必须全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好党员和“能人”的带动作用,并通过建立“支部引领、能人带头、农民主体、共同富裕”的合作组织, 大力推广交口县“十户联体”“党带群、强带弱、富带贫”通过“联产业、联利益、联治安、联环卫、联诚信、联奖惩”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形成“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互助组、合作社,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对接龙头企业或产业联合体,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农民共同发展能力,还可以将村民自治落到实处,创新基层治理,实现“三零”目标。 二、提升农业生产条件 农业农村工作的基础是土地,而边远山区农业生产条件差,装备水平低,霜冻、冰雹等自然灾害频发,土地撂荒、弃耕、弃管问题严重,靠天吃饭局面远未改变。就吕梁而言,全市中低产田占到耕地面积的70%以上,其中:西部山区灌溉面积仅占到7.84%,农田尤其是经济林撂荒、弃管曾经达到30%以上,尽管近几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但缺乏适合山区实际的地方标准,很难真正达到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因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应大力实施土地全域整治、坡耕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化、智能化、设施化建设,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工程,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产品产量质量,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三、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当前,农业生产仍以小农户家庭经营为主。农业产业发展普遍存在加工企业小弱散乱,生产经营较为粗放,品牌多杂小散,新型合作组织发展缓慢,利益联结松散单一,尚未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等问题。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标准不统一、品质差,竞争力不强,农民丰产难丰收,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也十分严重。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进一步聚焦优势产业,瞄准“高质量、高效益、集群化”目标,按照“有机旱作、综合利用”的要求,建立“小农户→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产业联盟”的产业联合体,建立龙头企业订单收购、合作社标准化生产、保险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形成较为固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多主体联合做大规模、标准化生产提高品质、链条化发展赋能增收,讲出“故事”,提高“品味”,创出“牌子”,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业抵御市场风险与自然灾害的能力。尤其要充分发挥山西神农科技公司、各市县农投、村投等国有农业投资平台,联合省市建投集团等组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参照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模式,“统筹财政资金、引进社会资本、撬动金融贷款、盘活农村农民的资源和资产”,利用国开行、农发行中长期贷款或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建设农业加工园区、标准化厂房、标准化养殖场,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入驻,通过逐年缴纳租金、企业分期购买或上市退出等模式,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发展能力,从而推动产业集群化、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四、提升农民整体素质 产业要发展,乡村要振兴,没有高素质的农民是不可能实现的。针对当前农业农村的实际状况,应当在进一步加强农民集体主义教育的基础上多渠道提高其素质。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回引在外民营企业家、大学生、退役军人及外出打工、事业略有所成的农民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返乡置业创业;二是鼓励退休领导干部、教师、医生、企事业人员等“新乡贤”,尤其是提前离岗退居二线的干部带知识、带热情返乡带头创业;三是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加大职业农民培训力度,提升农民专业技能,让每个农民都有一技之长。同时,对“软弱涣散”村采用建立“联村支部”“企业+农村联合党支部”、选派优秀干部入村任职等办法,加强班子建设,带动农村发展。 五、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八年的精准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升,但由于农村人口大量流失,“空心村”大量存在,又造成大量的土地、投资及公共资源浪费。以吕梁市为例,据调查共有农村宅基地90余万宗、73万亩,占到全市住宅用地总面积的88.4%,其中:完全闲置的有12.4万宗、8.18万亩,基本闲置的仍有近30余万宗、20万余亩,急需结合“乡村建设行动”,科学做好乡村规划,并以提高农村居民聚集度为目标,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为抓手,以乡镇、中心村周边劳动密集、收益较高的加工业、设施农业等建设为核心,结合农民意愿,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加快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鼓励农民进城或向乡镇、中心村集中。同时,加大学校、卫生院、文体中心、商业及社会服务设施建设,让农民享受到同城里人一样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对于撤并村也不能“一刀切”全部拆除,而是要在“当拆尽拆、应留尽留、适当整合”的基础上,对结构完好、价值较高的房屋,进行“双改”(“改变用途、改变性质”),分类改造利用。一是对于生态环境优良、文化遗存较多的村庄应规划建设为保留利用村,通过对其他撤并村具有文物、文化、历史价值的建筑进行迁建保护,并收集它村的农村古旧物件,整理建设为祠堂、家族纪念馆或改造为民宿等,既可以留住乡愁,也可以发展乡村文旅产业;二是对于适合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的可以作为家庭农场、加工企业、合作社的管理用房;三是鼓励工商企业和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休人员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所有权、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到农村通过租赁、合作等模式,建设生活基地、团建基地,发展庄园经济,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增加农民资产收益。 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在大力发展中心村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国土利用空间,加大高标准农田及渠、路网建设,加快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农业增彩工程,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做到“增彩又增收”。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河畅水清、鸟语花香、四季常青、三季有花、乔灌草融合、林田路相宜”自然景观, 让绿色、自然、整洁成为乡村底色,让村在林中、田在格中、路在网中扮靓老区大地,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治国理政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久久为功,持续推进老区发展,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走出一条具有老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 作者:尉文龙 山西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理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原吕梁市政府一级巡视员、副市长 2022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