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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健全农村集体经济 和农业经营活动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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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健全农村集体经济

和农业经营活动的法制建设

——永济市老促会对乡村振兴调研情况的建议
 

永济市老促会同志开展调研

 

       根据省老促会统一安排,近日,永济市老促会组织力量对城北街道赵柏村、东信昌村,开张镇西开张村、张营镇张营村四个重点老区村乡村振兴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调研,除四个村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发现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这些村集体经济几乎为零。过去兴办服务群众的加工企业消失殆尽,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保留的村级管理的机动土地,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便被一次性承包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包了出去,承包费也以各种用途全部消费,现在村干部的工资全部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二是这些村群众的主要收入靠农业,而进行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的职业者普遍年龄老化,80%都在60岁以上。他们普遍存在接受新思想、新技术、新品种、新的经营理念滞后的问题,也就影响了老区经济的发展。三是对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经济法制措施了解滞后,比如对机动土地的承包年限,土地流转的规范等。

        根据上述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利用乡村闲置土地发展集体经济。要鼓励全社会为发展农村经济招商引资。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大公司、大企业到农村兴办农产品加工,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和农产品的收购和营销。要引导在外经商、打工的年轻一代回乡兴办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专业农场、专业生产合作社,为家乡发展出力流汗。使农产品达到更新快、产得出、卖得好,让农民收入高。
        2.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新思想、新技术、新品种、新的农产品经营理念。要向广大农民进行深入的大市场、大数据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坚决克服小农经济、按照上级指示搞产业、农产品销售靠政府、靠收购的思想;树立立足农业看世界、看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生产的新观念。要不断引深农村经济的供给侧改革,在发展公司化经营,实行组团应对市场上找出路。具体讲,就是要鼓励思维超前,有经营头脑的人兴办家庭农场、专业农场、专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让更多的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生产、加工、销售,使他们既能享受土地主人的优越,又能得到参与生产、加工、销售直接劳动的收入。
         3.要全面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和农业经营活动的法制建设。对村级管理的机动地,要规范承包时间、经营范围。对农民以土地入股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农场、专业化生产合作社,要严格实行契约化、合同制管理,对农民的股金、参与生产劳动的工资必须如期兑现,保证农民的收入不减少,对供给侧改革的期望值不降低。(《山西老区开发》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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